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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資格許可服務指南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資格許可服務指南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資格許可服務指南
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資格許可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從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申請?zhí)胤N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資質。
服務對象:法人,其他組織
二、事項審查類型
前審后批
三、國家法律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公布 2020-06-23
第十四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前款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 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三) 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六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維修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維修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 2014-01-01
第十八條 國家按照分類監(jiān)督管理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生產活動:
(一)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有與生產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工作場所;
(三)有健全的質量保證、安全管理和崗位責任等制度。
第五十八條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實施本法規(guī)定的許可工作,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得許可。
四、省級法律依據
無
五、市級法律依據
六、縣級規(guī)定
七、受理機構
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八、決定機構
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九、數(shù)量限制
無數(shù)量限制
十、受理條件
(一)應當具有法定資質。 (二)應當具有以下與許可范圍相適應,并且滿足生產需要的資源條件: (1)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檢測人員、作業(yè)人員等; (2)工作場所,包括場地、廠房、辦公場所、倉庫等; (3)設備設施,包括生產(充裝)設備、工藝裝備、檢測儀器、試驗裝置等; (4)技術資料,包括設計文件、工藝文件、施工方案、檢驗規(guī)程等; (5)法規(guī)標準,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相關標準。 (三)應當按照《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的要求,建立與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質量保證體系,并且保持有效實施。 (四)應當具備保障特種設備安全性能的技術能力,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相關標準要求進行制造、安裝、改造、修理。 具體許可條件詳見: (一)鍋爐安裝(含修理、改造)(A、 B)單位許可詳見 《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B“鍋爐生產單位許可條件”中的B2“鍋爐安裝許可條件”。 (二)長輸管道安裝(含修理、改造)(GA2),公用管道安裝(GB1、GB2),工業(yè)管道安裝(GC1、GC2、GCD)單位許可詳見《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E“壓力管道生產單位許可條件”中的E3“壓力管道安裝許可條件”。 (三)電梯安裝(含修理)單位許可詳見 《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G“電梯生產單位許可條件”中的G1“基本條件”和G3“安裝(含修理)專項條件”。 (四)起重機械安裝(含修理)單位許可詳見 《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H“起重機械生產單位許可條件”中的H1“基本條件”和H3“安裝(含修理)專項條件”。 (五)客運索道安裝(含修理)單位許可詳見 《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J“客運索道生產單位許可條件”中的J1“基本條件”和J3“安裝(含修理)專項條件”。 (六)大型游樂設施安裝(含修理)單位許可詳見 《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K“大型游樂設施生產單位許可條件”中的K1“基本條件”和K3“安裝(含修理)專項條件”。 (七)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修理單位許可詳見《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L“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生產單位許可條件”中的L1“基本條件”和L3“修理專項條件”。 其中自我申請承諾換證的單位需符合:換證前一個許可周期內未發(fā)生于特種設備相關的行政處罰、責任事故、設備安全性能問題和質量投訴未結案等情況,并且具有《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 07-2019) 附件B至附件L規(guī)定的生產業(yè)績(計入生產業(yè)績產品的參數(shù)應當在《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中相應許可子項目的參數(shù)范圍內。)的持證單位,在其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可以通過提交持續(xù)滿足許可要求的自我聲明承諾書等資料,向發(fā)證機關申請免鑒定評審直接換證。持證單位不得連續(xù)兩次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 承諾換證的業(yè)績要求: (一)鍋爐安裝(含修理、改造)單位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許可周期內與持證級別相應的產品安裝或者改造、修理業(yè)績不少于4臺。 (二)壓力管道安裝(含修理、改造)單位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應當提交可核查的許可周期的安裝業(yè)績;在許可周期內,每個許可級別的安裝工程至少完工1 項,且總數(shù)不少于4 項。 (三)電梯安裝(含修理)單位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應當在其許可周期內安裝或者重大修理并交付使用相應許可子項目的產品至少各4 臺。 (四)起重機械安裝(含修理)單位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應當在其許可周期內安裝并交付使用相應許可子項目的產品至少各3臺。 (五)客運索道安裝(含修理)單位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應當在其許可周期內安裝并交付使用相應許可子項目的產品至少各4條。 (六)大型游樂設施安裝(含修理)單位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應當在其許可周期內安裝并交付使用相應許可子項目的產品至少各4臺。 (七)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修理單位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應當在其持證周期內完成修理相應許可子項目的產品至少各20 臺。
十一、禁止性要求
無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請材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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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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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執(zhí)照 |
電子 |
必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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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 |
電子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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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安裝)免鑒定評審換發(fā)許可證書聲明承諾書(含自查報告和業(yè)績證明) |
電子 |
必要 |
自我申請承諾換證的單位還需提供 |
十三、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網上申請
辦理地點: 杭州市上城區(qū)中山北路351號四樓403室;
十四、對外公布的辦理程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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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節(jié) |
辦理人 |
辦理時限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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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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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上傳申報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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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市局窗口工作人員 |
2個工作日 |
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補正的全部材料,送達《補正告知書》。 |
1.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2.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補正告知書》;3.申請材料齊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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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評審 |
鑒定評審機構工作人員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07-2019)附件B-L的相關規(guī)定審查。 |
1.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鑒定評審機構出具合格的鑒定評審報告;2.申請人的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鑒定評審機構出具不合格的鑒定評審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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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
市局特種設備處處長 |
3個工作日 |
1.根據合格的鑒定評審報告出具審核通過意見;2.根據不合格的鑒定評審報告出具審核不通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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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
市局分管領導 |
3個工作日 |
1、審核通過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完成制證,并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告;2、審核不通過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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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 |
市局窗口工作人員 |
10個工作日 |
快遞送達《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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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我申請承諾換證的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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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節(jié) |
辦理人 |
辦理時限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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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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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上傳申報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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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市局窗口工作人員 |
2個工作日 |
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補正的全部材料,送達《補正告知書》。 |
1.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2.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補正告知書》;3.申請材料齊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
|
審查 |
市局特種設備處處長 |
3個工作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guī)則》(TSG07-2019)附件B-L的相關規(guī)定審查。 |
1.根據合格的承諾換證資料出具審核通過意見;2.根據不合格的承諾換證資料出具審核不通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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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
市局分管領導 |
3個工作日 |
1、審核通過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完成制證,并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告;2、審核不通過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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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 |
市局窗口工作人員 |
10個工作日 |
快遞送達《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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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辦理方式
網上辦理
十六、辦結時限
法定期限:30天
承諾期限:7工作日
時限說明:8個工作日,申請人準備及整改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許可辦理時限內。;
十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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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項目名稱 |
收費標準 |
減免說明 |
十八、審批結果名稱
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許可證
十九、結果送達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送達
送達方式:快遞送達
二十、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四)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十一、咨詢途徑
咨詢電話:0571-86438487
二十二、監(jiān)督投訴渠道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1-12345;0571-86438450或12345投訴熱線
網上投訴: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點和時間
受理地點:杭州市上城區(qū)中山北路351號四樓403室
受理接待時間: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十四、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咨詢電話:0571-86438487
網上查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辦事者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0次
次數(shù)說明:無。
【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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